转发《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1-03-2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改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形象,配合“大干150天、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并推广使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以下简称《图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省厅总结近几年来我省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经验,并借鉴省外施工现场的先进做法,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图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图集》的重要意义和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加快推广使用《图集》,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为基本手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小组,组长由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武进担任,成员包括厅工程处、建筑业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等单位,具体工作由厅工程处牵头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职责、计划和措施,积极推进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二、明确目标,抓好实施
  1、设区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县级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二级及以上(详见原建设部令第158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其他区域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工作方案(区域范围、工程等级、实施时间)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2、自2012年1月1日起,全省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3、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各地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10月1日前上报省厅工程处。联系电话:0591-87614202,电子邮箱:hanxiaogang1998@163.com。
  三、强化措施,整体推进
  1、加强动态监管。各地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日常动态监管,按照《图集》要求加强检查指导,并将日常动态监管情况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的重要依据。
  2、建立考评机制。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将考评结果分为示范工地、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等三个等次。评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方可参加“《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其各方主体在入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和企业综合实力评比时,按相应规定参照省级文明工地予以加分。考评不达标工程的参建各方主体,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得入选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和代建单位名录,并酌情对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总结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创建一批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充分发挥样板引路的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确保全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4、确保安全费用。按规定应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全额支付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各项费用。施工企业应按《图集》和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认真组织施工,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同时制定严格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应作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和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贴近实际,确保实效
  1、与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结合。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改变施工现场粗放型的管理格局,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与改善一线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相结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设施的规范化、人性化设置和管理,努力改善作业条件和场容场貌,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3、与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保障能力相结合。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采用标准化、装配化、工具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信息化、现代化的监控手段,逐步淘汰落后的、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施工技术,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科技创安水平。
  4、与加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要加强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把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贯穿于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全过程。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规范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服从于标准,切实保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取得实效。